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04月30日 16.8°C-17.3°C
澳元 : 人民币=4.75
阳光海岸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甘肃一教师被指侵犯男学生,律师:对男性实施强奸行为,刑法上不构成强奸罪(组图)

17天前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 原文链接 评论5条

4月11日,一则关于“甘肃白银市会宁县某中学男教师猥亵男学生并致其受伤”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

甘肃一教师被指侵犯男学生,律师:对男性实施强奸行为,刑法上不构成强奸罪(组图) - 1

据澎湃新闻报道,4月11日,校方表示一个月前教师马某某已被抓获。警方和检方表示,马某某已被批捕,案件仍在办理并将移交法院。

另据大河报报道,会宁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此事。目前公安部门对该起事件没有作出定性,教育局暂时无法对涉事教师进行进一步处理。涉事学校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受害男生十四五岁、读初三。

另有网传聊天记录显示,一位疑似往届学生称曾在晚上被马某某叫到宿舍帮忙并被留宿,半夜发现马某某脱其裤子,“我说老师你要干啥,人家说你怎么睡觉不脱裤子”。

一名2017届的学生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马某某看上去就是一个正常的中年老师,教学不算特别严厉,但是比较不待见女学生。

“当时我物理成绩是班级第一,但是他很不高兴。自习课上叫我出去替他批月考卷子,然后在我旁边絮叨女孩物理学得好的没几个,后劲也不足;他拖堂的时候我跟我同桌说话,非要我承认是在骂他,把我叫到办公室扇我的脸。”该学生说。

她提到,当时有男同学曾告诉她,他被马某某叫去办公室“谈心”,结果马某某让他坐其腿上,“当时没意识到这是性骚扰,以为同学在开玩笑就笑过去了,现在想起来真的恐怖”。

4月12日,中国新闻周刊就此事件多次联系会宁县政府办公室、县教育局及县公安局等多个部门,均未获回应。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刑辩律师赵良善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针对男性的性侵行为比较特殊。男性也可以对男性实施强奸行为,但在刑法上不构成强奸罪。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女性。

赵良善表示,但这并不意味着性侵男性不构成犯罪。就本案而言,男教师侵犯男生,如男生的年龄属于14周岁以上的,男教师则涉嫌强制猥亵罪;如男生的年龄不满14周岁,男教师则涉嫌猥亵儿童罪。依据《刑法》第237条规定,犯强制猥亵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猥亵儿童罪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关键词: 老师性侵男学生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5)
小PYY影子姐姐
小PYY影子姐姐 17天前 回复
为什么男性性侵行为在刑法上没有明确规定?
果绿
果绿 17天前 回复
恶心的老师
followspirit
followspirit 17天前 回复
不配为人师表
IN小凡
IN小凡 17天前 回复
男教师竟然侵害男学生,变态
i依莎貝
i依莎貝 17天前 回复
男性就不是人吗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info@sydneytoday.com 商业合作: business@sydneytoday.com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news@sydneytoday.com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